我自今年年初调入以来,在项目开发工作中,发挥工作积极性,认真学习开发专业知识,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完成前期及其他相关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项目开发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项目(20MW)申报工作
根据部门工作安排,就发电项目,取得项目用地国土局选址意见及林业局选址意见,并确定项目开关站选址坐标报国土局审核调规,项目备案按时限逐级上报至县、市、省三家发改委。但因河北省光伏指标限制,该项目未能进入建设计划。
2、完成领跑者项目获取工作
作为领跑者前期工作小组成员,进行阳泉和芮城两项目标书资料筹备和编制工作,并按期限完成标书递交。最终中标项目。
项目中标后,积极与发改委沟通,完成开发协议修改、完善和签订工作;按照市发改委要求,完成首次基地公共设施首次分摊费用缴纳工作。
完成项目备案材料准备及上报工作。
完成项目地基稳定性评估、地质灾害评估、水保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的询价工作,新选地块地形测绘及其他前期专题报告询价委托工作正在开展中。
3、完成蓄能项目考察
5月份,抽水蓄能项目进行了考察。因沙河光伏资源已为其他能源企业圈占殆尽,且可用土地稀缺。进入当地光伏建设机会较小,仅抽水蓄能项目无利润赚取,故放弃该项目了后续工作。
4、其他前期工作
1)参与对收购项目的谈判,及相关合作协议修订。
2)协助风电项目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3)开展石家庄元氏县光伏资源获取工作。
二、法律事务工作完成情况
1、合同法律审核
及时完成合同流转法律审核,审核率达100%,力争将法律风险的降到最低。根据授权,实行法人授权集中管理,先后出具授权55份。
2、专项事务法律服务
先后出具土地招拍挂法律风险提示意见书、项目解除贷款合同违约责任、总包合同履行纠纷法律解决方案等专项意见书三份。
3、法律培训
开展环保法律培训、央企法治建设培训及保密法律法规培训三次。
4、法律诉讼案件处理
1)就合同履行纠纷事宜,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积极协商、民事诉讼、行政处罚等,最终解决了项目中遗留的工程质量整改消缺工作迟滞,农民工干扰业主正常经营秩序,设备商亦不积极履行产品质保维修责任等问题。
2)诉道路侵权案件,终审判决驳回其全部上诉请求,维护了公司合法权益。
经营权案件,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二审已开庭完毕,等待判决结果。
3)参与光伏场区占地的国土行政处罚听证。
4)参与诉侵权,赔偿损害案件,现正在配合鉴定机构开展因果关系鉴定。
三、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参与各类采购的询价工作。
2)每月按期上报科技环保部分公司环保项目完成情况。
3)按时完成了前期服务类合同管理和统计。
四、2017年工作计划和安排
1、前期工作开展方面
鉴于,风电、光伏资源建设指标竞争越来越严峻,为我们项目获取加大了难度。除了注重自主开发风电、光伏资源指标获取外,亦要重视新能源项目的合作并购。
除了风光资源较好地区外,亦要重视三类资源开发和获取。
建议在资源开发和获取中,与当地实际需求结合,在满足收益率基础上,适当考虑下当地政府诉讼。
河北省能源局在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和先进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建议以此为契机,密切关注其政策动向,熟悉其评价标准,做道提前谋划,有的放矢。
2、法律工作开展方面
1)加强工程建设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方案和管理,尤其在总包方对外分包中的合同管理,避免违法转包和分包情形。
2)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和素质提升培训,熟悉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法律知识。
3)加强对各项目公司诉讼案件管理,尽量避免法律管理漏洞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