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平安的居民生活环境,优化租住双方关系,促进邻里和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常州市群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对薛家镇群租房开展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现将该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该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薛家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群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群房屋的暴恐案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薛家镇稳定发展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开展此次活动的目标计划是什么?
(一)全面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执法管理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切实解决出租屋特别是群租房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全面彻底整治。
(四)明晰属地和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常态排查、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方案》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答:(一)一个产权单元内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低于10平米或实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群租房。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四、群住房集中整治行动有哪些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政协工委主任牵头,政法综治科组织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力量共同参与,组建走访调查和联合执法队伍,全力开展集中排查和整治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政法综治科履行牵头协调,派出所、安监科、城综科、城管科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薛家分局共同参与,各负其职。
(三)讲究工作方法。把握方便群众的原则,把握舆论先行的原则,把握先告知、后执法的原则,把握有轻重、有缓急的原则。循序渐进,顺利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四)压实责任落实。各村(社区)是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集中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把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真正做到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五、此次群住房集中整治将做些什么?
答:(一)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3月1日-3月7日)
1.做实准备工作。一是细化实施方案;二是组建调查队伍;三是落实工作保障。
2.广泛宣传发动。结合网格员入户调查,发放《告居民书》,并利用横幅、电子屏、宣传资料、大型活动、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走访调查和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二)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3月8日-3月21日)
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消除隐患,逐步解决问题。
(三)总结巩固阶段(3月22日-3月31日)
全面推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以村(社区)网格化治理为核心的多元共治体系,综合履行网格内信息采集、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便民服务、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工作职责,努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扁平化、精细化,提高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社会化水平,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考核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