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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纠风工作总结

时间:2024-03-03 21:38:16
全县纠风工作总结[此文共10343字]

纠风工作总结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好全县有关纠风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我们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业务操作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金收支情况

(一)养老保险

截止4月底,全县参保单位40个,参保人数4350人,征缴养老保险费627万元,基金支出823万元, 基金累计结余1580万元。

(二)医疗保险

截止4月底,全县城镇职工参保单位195个,参保人数8802人,征缴保险费544万元,基金支出20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870万元。征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6万元,基金支出1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65万元。征收工伤保险费0.85万元,基金支出1.76万元,基金累计结余8.92万元。征收生育保险费0.68万元,基金支出0万元,基金累计结余45.37万元。

(三)失业保险

截止4月底,全县参保单位152个,参保人数6814人。征缴失业保险费57.9万元,基金支出6.2万元,基金累计结余37.8万元。

(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截止4月底,全县参保单位29个,参保人数523人。征缴养老保险费34.9万元,支出13.9万元,基金累计结余863万元。

(五)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情况。上年结余 万元,拨入经费万元,拨出经费万元,资金累计结余万元。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经过检查,我局各社保经办机构都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 1

制度》制定了业务经办管理规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内部稽核监督工作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制度上墙,业务流程上墙,各项业务规范运作,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一)严格保险基金支付手续

业务办理必须经过经办人员办理、稽核人员复核、主管领导审核三道程序,从源头上堵塞了漏洞,杜绝冒领现象的发生。财务人员参与对基金业务环节的监督,对每月生成的应付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结算表进行审核、复核后转银行代发。

(二)严格财务印鉴及各种票据管理

财务印鉴由会计、出纳分开管理,银行支票、征缴票据管理规范,建立空白票据领用、保管、核对制度并严格实行。

(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的保险费按时上解财政专户,月初编好基金发放计划表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计划表将基金划拨到各所在银行开设的保险基金支出帐户,财务审核无误后转银行代发,专款专用,没有发生贪污、截流、挪用以及从基金中列支经费等现象,保证了基金的安全运行、有序支付。及时做好银行存款利息的入帐,做好收入户、支出户与银行的对帐工作,月末支出户、财政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与会计帐表数据一致,帐帐、帐表、帐实相符。

(四)信息系统管理

规范基金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电算化,电脑操作人员各有自己的上机密码,工作中均按上级业务部门及经办机构有关规定操作,提高了会计核算质量和效率。

经检查,全局各社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社保基金进行管理,严格按业务流程做好基金的征缴和支付工作,没有发生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基金运行安全完整。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乡镇2014年纠风工作总结

乡镇2014年纠风工作总结

今年,我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纠风工作,为我镇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14年纠风工作

1、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镇村反腐倡廉教育突出重点,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应。在对党员、干部普遍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同时,以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九大文件,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群众观念、法纪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律性。

在教育形式上,采取轮训、主题教育、集中教育、形势报告会、讲党课等形式,发挥远程教育的作用,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大力宣传优秀镇村干部的先进事迹,发挥正面示范作用。努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村组、进家庭,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把反腐倡谦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以培训班形式对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干部全面进行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培训。

2、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党员、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1)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2)不准利用职务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资金和实物,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3)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参与营业性场娱乐活动和变相公款旅游;(4)不准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聚钱敛财和利用职权用公款逾期不还;(5)不准参与宗族宗派等非组织活动;(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7)不准拉票贿选和在入党、提干方面搞权钱交易;(8)不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9)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反规定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违反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变相加重农民负担;(10)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赌博等。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对照“十不准”要求,年初作出公开承诺,年末述廉,接受群众评议。

3、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推行“村财民理镇监管”制度,严格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坚持必得集体重大财务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严把财务收支关。切实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监督作用,建立完善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报告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村民质询制度。

4、加强对镇村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逐步将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诫勉谈话和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廉、民主评议等党内监督制度向村一级延伸;积极开展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加大从源头上治腐工作力度。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机制。

5、做好政务、村务公开、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镇政府和各站所要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和重点。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惠农政策情况,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村务公开要以财务收支为重点,以村集体土地征用、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宅基地审批、机动地发包、村公益事业等为主要内容,并及时公开粮食直补、退耕还林、退田还湖补助资金兑现 ……此处隐藏5635个字……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三)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的社会监督工作。

(四)认真执行好《东华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东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第五篇:城建局年终纠风工作总结

以下是城建局对过去一年里纠风工作中通过工作总结的方式做出以下汇报:

我局根据县纠风办《年县纠风工作要点》要求,全面落实纠风工作,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纠风工作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同安排、同开展、同督查,为推进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我局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纠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1、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结合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了对系统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基层单位、机关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同时,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认真组织,扎实做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2、制定完善各项制度。

深入开展“四个不让”、“加减乘除”和“五比”、经济发展软环境专项整治、“行风建设年”等活动,制定下发了年度《关于开展纠风工作,强化“四个不让”意识,开展“加减乘除”活动的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开展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实现“四分开”工作实施方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

3、建立防止反弹的激励制约机制和长效机制。

制定完善工作考评实施细则,把政风行风工作和纠风工作列入局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抓好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纠风工作

1、完善和深化“四项制度”建设。

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行政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约束权力运行。进一步完善论证听证、督察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注重运用行政引导和市场调节双重手段,建立诚信惩戒机制,重点解决招投标中搞串标、陪标、围标和违法转包、分包及在项目施工、项目预决算、中介机构参与等过程中的问题。组织实施承包商预选、招标代理比选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推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公示制度,制定房屋产权权属登记工作规程、建立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制度、制定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加强预售款、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

2、加大对村庄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防止和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3、规范中介组织的运行。

认真抓好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实现“四分开”工作的落实,促进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开展中介组织清理整顿,严查违规行为,健全完善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处罚力度,推进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明晰政府管理、市场调节和社会中介组织服务的边界,营造说法规范的政务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4、继续抓好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的问题。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居民的问题。加强拆迁计划调控,合理控制拆迁规模,集中力量解决好遗留的拆迁项目。加强拆迁监管,认真落实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资金监理、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推进拆迁管理工作规化,有效规范拆迁管理部门、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的行为,针对拆迁中出现的低收入家庭安置矛盾突出等问题,进一步研究制订相关保障政策,切实做到妥善安置。继续做好拆迁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处理工作,努力做到老问题案结事了,新问题及时化解。年共实施9个房屋拆迁项目,没有发生群众上访事件。

5、继续做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

健全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推进新《劳动合同法》在建设领域的贯彻落实,通过在每项工程招标公文里明确市属、县属企业如中标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担保金;除此之外的企业中标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缴纳不少于30万元的保证金;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手续前应提交银行资金到位证明;中标企业应提交社保公司开具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在我县遭受两次洪水灾害的,为保障各施工企业的利益和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我局又以泰建〔年〕88号文重申了农民工资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以调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此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同时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规范施工企业分包、用工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用工行为,把预防和制止新欠工作落实到项目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纠正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6、继续进行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重点做好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检查和开发项目普查,特别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严肃查处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交易和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行为。结合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防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以及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等方面违纪违法的行为发生。

7、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五公开制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在媒体上公开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招投标的要求和准入条件、公开评标办法及标准、公开中标结构、公开行政监督部门举报电话,促使建设工作招投标全过程在公开、透明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下进行。

二是严格资质审查制度。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必须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时,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对在招标活动中采用围标、串标等不正当交易行为违法获取工程的招标人,一经查实,要取消其投标资格,并限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投票活动。

三是严格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加强专家库建设,形成专业类型多样,具有一定数量规模的综合型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加强评标活动的监管,明确招投标中建设单位和评标专家的责任。

四是严格投诉举报受理制度。要依法受理和处理举报投诉案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开辟多种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五是严格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依法加强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专业的技术服务。

编辑: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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