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消保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从消费维权网络规范化建设、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消费教育引导等各个方面细化问题、抓实工作,推进消费环境综合治理,更好地服务我市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基本情况
(一)发挥12315平台作用,加大消费维权力度
今年,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诉求2433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0万元。其中:投诉3725件,调解成功3647件,调解率98%;举报404件,已办结390件,办结率97%;咨询20210件,已全部回复。12315热线平台共成功调处群体性投诉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另外共接收12345派来工单165个,其中退回95个,办结66个,处理中4个。
一是细化更新12315诉求处理考核办法。结合市政府《12345公共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评细则》和《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提高12315诉求处理效能的指导意见》,对全市工商系统12315诉求处理效能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一般投诉7个工作日办结,疑难投诉60日内办结。为保障各单位处理效能,每周一定期发布《12315每周动态》,通报各县市区局上一周12315平台的受理情况,督促各单位按时接收和办结消费者投诉和举报。今年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正式投入使用以来,为加强平台规范化管理,《12315每周动态》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的受理情况和ODR企业发展情况,每周定期发布12315平台一周受理情况统计表和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一周受理情况统计表。通过每周通报的形式,基本达到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效果。今年共发布周动态46期,月(季度)及重要节点数据分析14期。
二是制定《消保分局12315派遣人员绩效考核方案》。通过对12315工作人员软件使用情况、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统计报表及信息、数据上报情况、工作纪律等指标进行考核,将其奖金分配结构与实际工作业绩紧密结合,调动临时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
三是坚持投诉举报回访制度。每天坚持对已办结的5-10条投诉举报进行回访,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与评价,虚心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将意见建议反馈给调处人员,达到社会功效最大化的良好效果。
四是及时梳理扫黑除恶案件线索。结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消保分局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渠道,梳理各类扫黑除恶案件线索,目前已向扫黑除恶专班移交有效案件线索8条。
五是发挥“五进”维权站实效。目前全市共建立12315维权站229个,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81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8万元。通过对维权站的硬件设施配备率、消费纠纷调解率、服务回访满意率、效能发挥达标率等检查,促进12315“五进”工作标准化运作。今年对全市27家省级维权站“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定进行一对一指导督办,目前省级维权站已全面实行首问及先行赔付制度,共启动专项资金300万元,先行赔付率达到100%,今年共处理消费投诉2500件,其中先行赔付95起,赔付金额达3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26万元。并实现10家电信和大型商超企业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全覆盖,共建站34家。
(二)强化商品质量监管,推进质量强市创建
一是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年初制定印发了《工商局2018 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方案》,全面部署2018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探索随机抽查与“靶向式”治理相结合的商品质量监管机制。今年来全市工商系统组织开展了电器开关、儿童用品、装饰材料、手机、服装等商品的抽检共624个批次,超额完成年度500个批次的目标任务,其中不合格236个批次,不合格率为63.35%,共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案205件,案值117万元,已罚没97万元。3月份组织开展不合格商品集中销毁活动,集中焚烧了2016-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中查处的不合格且已不具备回收价值的商品,包括小家电、管材、板材、导航仪、卷烟、保健品等12类商品,共计50余箱,重达300余公斤。
二是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年初印发了《全市工商系统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方案》,聚焦消费者反映突出的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侵权问题,强化集中整治,将突出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依法治理服务领域侵权行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今年共开展重点商品抽检586个批次,其中儿童及老年人用品21个批次,9个批次不合格;服装鞋帽202个批次,69个批次不合格(还有80个批次未出结果);家用电子电器140个批次,47个批次不合格;建材64个批次,30个批次不合格;交通工具55个批次,53个不合格;成品油104个批次,7个不合格,共查处不合格商品案件113件,罚款34万元。并且查处各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虚假宣传案件等共271件,罚款172万元。
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来,共开展儿童水晶泥、电器商品、餐具卫生、厕所革命、大气污染防治、电动车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净流”等专项整治行动10余项,着力解决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为维护儿童消费安全,开展了流通领域“水晶泥”等儿童玩具专项检查,对全市中小学校周边277经营主体进行了全覆盖排查,现场对经营者的证照情况、“水晶泥”和“三无”等玩具产品进行了检查,发现“水晶泥”1907件,其他危险玩具或“三无”玩具94件,责令停止销售509件。
为预防和减少夏季电气火灾发生,组织开展了电器商品专项整治,共检查电器经营主体674户次,查处无照经营1户,抽检电器商品62个批次,不合格16个批次,转化案件数15件,案值4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展电动车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共清理出电动自行车经营户190户,共查处电动车无照经营2户,受理电动车投诉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元,抽检电动车57个批次,发现不合格44个批次,案值24万元。其中市局本级抽检27个批次,其中24个不合格,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另外阳新县局抽检的20个批次电动自行车确认为全部不合格商品,立案处罚20起,罚没金额10.6万元。
为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商品煤抽检,对全市电厂、水泥厂等8个用煤单位的商品煤开展商品质量检测,共抽检煤抽检18个批次,未检验出不合格商品煤。
(三)深入放心消费创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各单位均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统一制定了示范点申报标准,采取辖区申报和商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送,再由市局进行审批,目前共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12条、示范商户519个、示范维权服务站39个。其中有3条示范街区,11个维权服务站和38家示范商户被评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点。为更好地助力黄石市文明城市创建,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市局列支专项经费3万元,制作“放心消费”桌牌、台签、宣传贴等宣传资料,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并将红星美凯龙作为重点宣传对象,为其定制专属宣传贴。目前全市创建放心消费气氛浓烈,各示范点均已张贴放心消费标识,签订了放心消费承诺书等。
一是层层动员,高位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发动,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职责。
二是加大投入,打造特色亮点。今年我局将放心消费创建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争取市财政80万余元专项经费,在示范街统一设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广告牌40余块,街道两头设置放心消费示范街大标识,在示范街商户内统一张贴放心消费标识、《放心消费“三无”倡议书》以及《诚信经营承诺书》1000余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社会监督带动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星级管理,打造诚信品牌。在全市范围开展“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为主题的“诚信经营示范店”、“十星级文明工商户”“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并在“诚信经营示范店”商户店外醒目位置悬挂荣誉牌匾,并在牌匾上设置二维码,包含店铺名称、服务承诺等信息,消费者一扫便知一看便明,有效提升消费者安全度、舒适度、满意度。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依托个私协会党支部,深入开展党员经营户“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督促经营者自觉加强信用自律,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主动公开诚信经营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所有参与创建的经营户均签订了承诺书。
四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开展全方位宣传。通过媒体报刊、移动通讯运营商等渠道,不间断宣传创建标语、口号、内容等。开展面对面宣传。组建宣讲团、公益律师团、志愿服务队等公益性组织,开展金融网络消费教育进高校巡回宣讲10场,深入50余家企业,向全市居民发放公开信4000封、宣传册2.5万份。开展点对点宣传。在全市部分主干道悬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识、温馨提示用语、宣传横幅等,督促所有参与创建的放心消费示范点张贴标识,共制作并悬挂规章制度宣传牌500个,发放创建标识及地图二维码1500张,确保创建活动人人知晓、广泛参与。
(四)做好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消费维权意识
一是开展“3.15”活动。举行“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宣传咨询活动,为3家“消费教育基地”企业授牌,40余家职能部门和大型经营服务单位开展咨询、受诉服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学习手册2000余份。当晚,大型3·15直播晚会以暗访短片等形式揭露各类侵害消费者法权益的违法典型案例,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现场点评。与会领导为10家“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授牌;黄石市“品质诚信放心消费”承诺联盟40家企业集体诚信宣誓。
二是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督促各单位广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分别在示范街公益宣传栏张贴《条例》全文;邀请省局领导授课,深入解读《条例》,提高系统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辖区内各大型商场、通信和金融营业网点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知识,大力提升社会知晓率,营造了浓厚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是对外发布消费警示和抽检信息。依托12315大数据分析功能,抓住投诉热点,及时对外发布消费警示,提高市民消费防范意识。为防止春节商品市场消费纠纷升级,发布消费警示“四招避开年货消费陷阱”和“商家节日促销您得留个心眼”;根据消费投诉热点,发布“家电维修当心遇‘李鬼’”、暑期出游“五提醒”、“双十买买买,注意提防网络陷阱”等消费警示;根据节日消费热点,发布清明节消费警示、“五一”消费警示、“六一”儿童节消费警示、中秋月饼消费“五注意”等。根据2018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在门户网站对外公示手机、电动车、家用电器、建材、开关插座等商品的抽检信息,督促商家强化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为整治保健食品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会销等违法行为,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保健品宣传展销经营户虚假宣传等案件14件,罚没金额16.74万元。
(一)持续开展摸排,规范经营行为。一是持续摸排、做到底数清。对辖区从事保健品经营的市场主体以及长期进行会销的经营场所业主持续进行细致的摸底调查,摸清了长期进行会销经营的市场主体的数量、经营规模、营销方式、会销场地地址、存在违法行为等情况,建立了两类台账,分别为保健品经营主体台账、会销经营场所台账,做到台帐清、数量明。
(二)坚持依法行政,重拳出击查处。对不收敛、不整改,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从业市场主体,从严查处,有效的震慑保健品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今年1月份,省、市两级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食(药)监局等部门在黄石共同召开打击保健食品、医疗器械非法会议营销集体约谈会暨自觉抵制非法会议营销倡议活动,会议通报了全市老年人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会销综合整治行动成果,全市部分社区、物业行业协会、酒店餐饮行业协会代表,以及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经营户负责人,分别就自觉抵制非法会议营销、诚信守法经营做表态发言,并现场签订“自觉抵制非法会议营销承诺书”。
(三)加强宣传教育,重视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认真对待每一起投诉举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理性消费,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今年来,辖区各工商所深入社区开展老年人消费教育讲座共70余场,揭露保健品会销的陷阱,指导老年人识假辨假,在社会上反映良好。今年来各级消保机构共接到50起保健品会销投诉举报,已全部处理完毕,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通过这段时间的专项整治后,保健品的消费投诉较去年有所下降。并且利用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现场发放《老年消费教育指导手册》100多份。系统各单位进学校、进会销场所、进市场向学生、老年消费者、会销工作人员、场地出租方共发放“致三封信”3000余份,营造了良好舆论和社会氛围。
三、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12345平台对接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17〕78号)的要求,黄石工商12315热线已于2017年11月份正式并入市政府12345公共服务热线,并实行黄石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评,目前12315热线为远程坐席。但由于12345平台接收群众诉求类型范围较广,涉及专业法律知识较多,导致在分派过程中会出现差错,有效分派率较低,影响诉求办结效率。
四、2019年工作思路
我局将在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积极探索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确保体制改革圆满完成。
(一)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持续强化12315解决民生问题的效率效能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确保消费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和投诉信件回复率均达到100%,投诉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切实提升12315平台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另外为配合我市各类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整合工作,建设完善高效畅通的民意诉求平台,积极与政府沟通协调,加强业务技术沟通,扎实推进12315、12345平台整合工作,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维权投诉平台。
(二)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探索商品经营者随机抽查、商品质量“靶向式”抽检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商品质量监管机制。探索电商平台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打破传统抽检领域,将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延伸至线上。强化抽检数据分析、风险研判及不合格商品后处理,深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系统应用,进一步提高商品质量问题发现、查处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更加广泛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公布一批消费创建示范商户、示范街区、示范消费维权站,通报一批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并对已经申报的示范商户、示范街区、示范维权服务站进行动态考评,推行末位淘汰制,及时更新放心消费单位名单,确保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四)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整治。以社会关注热点、消费者投诉焦点为导向,综合运用工商职能加强监管执法,有针对性地选择2至3个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服务行业,针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高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规范服务行业的经营秩序。
(五)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探索开设“消费教育讲堂”,依托消费教育基地、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制度、消费侵权案件、商品抽检结果,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扩大消费维权社会效应。持续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从老年人拓展到投诉比较集中的各类群体。
(六)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快速反应机制和队伍建设、以维权能手命名的品牌维权工作室(调解室)建设、诉转案机制建设、诉调对接和多调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维权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