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出生缺陷问题不仅关系到缺陷儿本人,也关系到缺陷儿的家庭,更关系到整个民族的人口素质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对所处的生活环境更加关注,特别是对人口出生缺陷问题更加重视。2013年宁洱县被列为省级监测县,自项目启动后我院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监测”工作,具体监测情况如下:
一、我县人口出生缺陷的基本情况与特点
(一)我县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监测期间内,共发现出生缺陷5人,缺陷总发生率为1.5‰。我县目前监测到的出生缺陷有5余种,分别是:马蹄内翻足2例、尿道下裂1例、两性畸形1例、腭裂1例;女婴1例、男婴3例;德化镇2例、宁洱镇2例、勐先镇1例。
(二)我县人口出生缺陷的几个特点:一是出生缺陷率虽不高,但监测到的人口出生缺陷状况不容乐观;二是出生缺陷地区分布差异较大,农村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城区;三是出生缺陷顺位变化不大;四是出生缺陷发生率男婴高于女婴。
二、我县出生缺陷发生的主要原因
导致出生缺陷的原因很多,除50%是遗传因素外,有15%是环境因素,另有35%是营养、疾病、感染、用药和接触有害物质等。大多数出生缺陷是遗传和外界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目前,影响我县人口出生缺陷的主要因素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环境因素。主要指育龄妇女在孕前、孕期受环境污染的影响而造成的出生缺陷。其中包括物理因素(如噪声、射线、电脑、电波等污染)、化学因素(铅、汞、镉等重金属和各类石油化工毒物、农药污染,对胎儿有致畸危险的药物如抗生素的不当使用等)、家庭环境因素(吸烟与酗酒、家庭装修所致污染、卫生习惯差或饮食结构不合理等),造成自然流产、死胎以及多种缺陷。
二是遗传因素。许多常见的遗传病都可传给后代,通婚圈子小、近亲结婚使出生缺陷的发生率提高。还有某些传染病及性病,如乙型肝炎、疱疹毒及支原体感染、梅毒、淋病等,病毒的遗传物质进入母体细胞后也可传染给胎儿,造成胎儿流产或畸形。
三是社会因素。一方面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人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想方设法生育男孩,而不愿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诊断以防缺陷儿出生。另一方面是育龄妇女缺乏优生优育相关知识以及预防出生缺陷的措施。如孕产妇年龄过高或过低容易引发出生缺陷,很多高龄或低龄孕产妇缺乏预防措施。
四是行政因素。政府干预力度不够,往往重视控制人口数量,而对出生缺陷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关出生缺陷干预的工作网络不健全、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经费短缺、工作队伍人员缺乏、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前医学检查后,曾一度影响全县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出生缺陷干预的一级屏障弱化,这也是产生出生缺陷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几点建议
1、充分认识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优生是关系到 提高人口素质的先决条件,只有出生的孩子比较健康、聪明,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才有保障。要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基本国策的高度来认识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重要性,将这项工作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控制人口数量指标和降低出生缺陷指标统一考核,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缺陷的上升。
2、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出生人口素质的氛围。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项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的参与意识,人口计生部门要开展适龄人群优生优育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利用保健门诊、住院病房等场所,搞好婚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新生儿疾病筛查、追踪治疗与康复等环节的服务;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时要开展婚前教育,并发放优生优育、卫生保健宣传资料;新闻宣传出版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辟各种专栏,举办有关讲座,宣传优生优育和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大处方药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孕产妇用药的监管;环保部门要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和居民饮用水源保护,确保群众呼吸新鲜空气,饮用干净的水;农业部门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采取改水、改厕、改灶等措施优化村民生活环境,教育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杜绝或减轻自然疫源性疾病的传播。
3、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出生缺陷三级干预体系。以可以预防的严重、高发的先天性疾病为主攻目标,建立以一级干预(婚前检查与孕前保健)为主体、二级干预(孕期检查和保健)为重点、三级干预(新生儿疾病筛查与治疗)为补充的三级干预体系。要加强遗传优生咨询、婚前教育与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检查等工作。积极倡导婚前医学检查,力争婚前医学检查率有明显提高。对孕产妇减免产前筛查费用。坚持住院分娩,进一步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
4、大力加强出生缺陷监测、技术干预和医疗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出生缺陷的基础研究。要加强妇幼保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水平,在全县建立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全县出生缺陷的发生及乡镇、村居、人群分布情况,进行预测预报分析,为政府和广大群众提供科学有效的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的咨询服务。
5、加大对出生缺陷干预的经费投入,建立以财政为主体的社会公共事业投入体系。要安排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优生优育知识的普及宣传、出生缺陷监测、出生缺陷干预的基础设施与设备、出生残疾的治疗与康复、出生缺陷干预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有关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合理安排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出生缺陷干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装备、人员培训和宣传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