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总结
省水务厅:
根据省水务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水务厅关于水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水监审[2009]355号)和《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开展水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琼水监审[2009]403号)的文件精神,我委积极部署迅速开展工作,现将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展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会精神,形成合力
农业委员会自收到省水务厅的通知后与我市专项治理方案一同部署、一起展开工作,农委领导深刻领会省委领导“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抽查中发现问题,要实行严厉的问责”的指示精神,认识到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集中领导力量全力克服治理情况复杂、难度大等实际问题,农委党委成立由陈海洁主任为组长、万俊纪委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儋州市农业委员会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农委各项重大工程建设进行稽查,督促排查整改。
二、理清思路,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治理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清理排查难度大,结合农委实际情况农委专门制定《儋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责任分解。重点对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排查,按照《意见》要求,对我委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松涛西干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海头防潮(洪)堤加固工程和市蚂蝗岭及鹧鸪岭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重点排查,不存在改变计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报大建小”和非程序设计;不存在违规审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不存在项目法人建设不规范、项目监理职责不到位、质量与安全措施不到位、超付工程款、监理不到位等问题;清查中发现项目建设地方配套资金能按时到位、资金使用合理做到专户专用、没有出现截留和挪用以及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投标等问题。清查出共计 10 项完工未验收工程,并对清查出来的10项工程进行责任到人、时限为一个月、纪委监督到位的工程验收责任台账,逐一进行验收消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