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基站租赁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移动基站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1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移动通信需求,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移动通信公司租用甲方房屋作移动基站机房使用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赁甲方 楼第 层房屋一间,用于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并在房顶及顶层平台布放天馈线。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按 元/年标准收取,一年一结算。自本合同签定投入使用之前支付第一年租金给甲方。
四、租赁期间房屋的维修保养
(1)、出租房屋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只能对室内作简易装修、间隔加装门锁,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⑴在租赁期间,如甲方出租场地所有权发生转移应通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的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场地产权所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和承担原甲方享有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⑵乙方如因网络调整,基站站址需搬迁,经双方协商可终止合同,但乙方必须保证在合同终止之前将所租房屋按甲方要求进行必要修复。
⑶甲方若需场地另作他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应急或搬迁方案。
六、乙方在甲方楼顶安装的天馈线和基站机房负荷,不得超过房屋的承载负荷及影响房屋整体美观。
七、甲方提供水电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担。价格不高于水电部门规定标准。
八、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后,甲乙双方未签订新的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出租房产的完全合法、排他的产权人。
2、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增强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效果,增强信号覆盖,改善周边的通信环境,需租用甲方场地。
3、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场地
1.1甲方同意将其有权出租的位于xx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为xx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租赁场地的权利
2.1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甲方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2.2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租赁用途
3.1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
第四条租赁期限
4.1起租日:xx年xx月xx日,终止日: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第五条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
5.1租赁费标准为每年xx元,租金合计为人民币xx(大写)元(RMB);租赁期内双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5.2租金按年结算,由甲方提供合规有效的发票,若提供不合规的发票,一经发现,乙方有权中止全部业务合作的权利。甲方于每年的第xx个月的xx日将发票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xx天内支付租金。
第六条交付
6.1甲方应在起租日前xx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的,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限顺延租赁期限不变,租金相应减少。
6.2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第七条租赁场地使用
7.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甲方不得妨碍;
7.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租赁场地提供便利,乙方人员凭证件进出甲方场地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7.3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第八条消防及安全
8.1甲方负责租赁场地范围外的区域的消防及安全工作,除乙方人员外,甲方应禁止或限制他人进入租赁场地。乙方应按照规定做好租赁场地内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对方损害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8.2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处理。
第九条拆迁
9.1租赁期内,遇政府拆迁的,双方应共同协商,互相配合与拆迁人洽谈。乙方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中补偿给基站的款项和停业补助费的一部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年租金xx%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增加赔偿直至弥补对方损失
10.2乙方无故延迟xx月不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xx%。
第十一一条违约金
11.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个月)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退还剩余租金,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并按年租金的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租赁期间,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相对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关的损失,并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为年租金的xx%。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2.1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损失、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责任。 ……此处隐藏12191个字……,接引外电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房屋、楼顶天线及有关设施设备。
7.2乙方保证基站通信设备及通信电磁波强度符合国家标准,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和电器设备不造成损害。
7.3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基站房屋和原有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等原因,致使基站房屋和原有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的,其维修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7.4甲方因维护和改善大楼的使用,更新或改造原有设施设备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避免对乙方的通信设备产生干扰或影响;如需乙方搬迁设备的,应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
7.5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水、电管线因质量问题或其它自然原因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修缮,情况紧急或者乙方通知甲方后xx日内甲方未予修复的,乙方有权自行修缮,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转让
8.1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租赁物的,应提前xx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不购买该房屋的,则甲方在转让时,应告知受让人维护乙方的承租权,该房屋转让后,受让人应与乙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向乙方退还提前天数的租金和场地使用费,合同双方应在办理清算手续后,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一)该租赁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租赁物因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征用或者拆迁许可范围内的;
(三)该租赁物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第三人干扰乙方基站运行,致使乙方基站不能正常使用和运作的;
因上述第一、二项原因需迁移基站的,甲方应及时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时间等有关事项书面告知乙方,由乙方和拆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在乙方和拆迁人就基站迁移未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中断通信电源,或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9.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提前xx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提交相关证据:
(一)因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及其设施设备存在严重缺陷,致使乙方设置基站无法用于通信,或继续使用可能危及基站和通信安全的;
(二)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部署,乙方对电信网络进行调整,该租赁物不再用作基站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租赁物、转让租赁物承租权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承租权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物主体结构损坏,并能出具权威部门鉴定证明的;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xx个月的;
因上述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双方应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9.3为确保公众利益,维护移动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甲、乙双方承诺,租赁期满,除第九条第二、三款原因外,一方需续租的,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并配合续签合同。
9.4该租赁物需续租的,则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签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六个月,甲、乙双方应在该时间内签定新的租赁合同。
9.5移动通信基站是受我国刑法保护的公用电信设施。在甲、乙双方租赁期间,或在租赁期满但新合同未签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还未落实新基站前,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中断通信电源,不得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交付时隐瞒缺陷,危害乙方基站正常使用的,甲方应积极进行修复。自乙方通知之日起xx日内拒绝修复的,甲方同意核减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在签订本合同时,因甲方未告知乙方租赁物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内,应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及时履行维修、养护责任,凡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致使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损坏的,承担维修、养护责任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4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租赁物结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0.5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每逾期向甲方支付拖欠金额的滞纳金,直至付清当期租赁物租金。
10.6因甲方的原因,影响乙方进行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及系统维护,造成乙方基站通信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应承担通信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10.7租赁期间,甲方非因第九条所列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乙方对租赁物装修折旧后的余额、搬迁费等损失)。
10.8由于甲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国家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的赔偿责任不因甲乙双方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等情形而免除。甲方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行政罚款、滞纳金以及乙方诉讼费、仲裁费、合理调查费、律师费等有关法律费用。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1.1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条款
12.1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租赁物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的意见。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附件及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同正文、附件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物租赁期满之日终止。
12.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