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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4-02-16 20:49:04
【推荐】劳动合同范文7篇[此文共8454字]

【推荐】劳动合同范文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公司用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两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本合同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日休息,如遇特殊情况则调休。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六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1500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七条 乙方转正之后,甲方按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简称五险。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即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第十六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基本制度&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提高我院毕业生职业能力,真正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我系对毕业生实施院外对口专业实习教育,我系和本系学生就学生本人的院外对口专业实习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在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同时遵守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指派相应的指导教师负责院外实习的指导工作,必要时可派指导教师巡视。

2、甲方在乙方离校前有责任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或抽查,解决有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3、甲方负责并建立毕业生就业网站和专用信箱负责技术答疑。

4、乙方自愿选择院外实习单位,并负责通知家长关于实习的所有情况,实习期间要经常与家长联系,甲方不负责通知家长,若因此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服从甲方有关院外实习的规定。

6、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甲方与乙方联系,如因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详或虚假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定,遵纪守法,对自己的一切安全行为负法律和安全责任,若因乙方个人原因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8、乙方在实习结束时,要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和答辩,相应的实习单位要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总结,并量化成绩。对于成绩不合格或者答辩不过者,不得毕业。

9、乙方必须每月定期向甲方汇报实习情况,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以便甲方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0、乙方的课程考试和重修有关事宜,甲方不负责通知,乙方自己负责与系办联系询问有关情况。

11、乙方必须有单位实习协议,并在________年____月份以前将正式就业协议交到辅导员处。

1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辅导员或责任教师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此处隐藏3693个字……

五、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保证不再就劳动问题产生任何纠纷。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章):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劳动合同 篇7

在实际生活中,经常有人会问劳动合同终止有赔偿吗?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没有经济补偿金。只有在《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文)生效的情况下,国有企业老职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发给不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从20xx年12月26日劳动部发文《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在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规定:

(一) 该文废止后,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支付问题,地方有规定的,可以按地方规定执行。地方没规定的,以《规定》废止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 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

(二)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企业中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生活补助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该文所说的生活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为同一概念。

(四)目前上海市仍然执行:原国有企业的固定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到期终止支付不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原固定工在96年以后又再次重新续订合同的,到期终止没有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对终止的经济补偿有约定的照约定办。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确需依法裁减人员的,应当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用人单位的裁员方案应当在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实施裁员方案,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工会和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工会对劳动合同解除的监督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举证不能或不充分的,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予撤销用人单位的决定,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附:企业在以下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劳动合同终止有赔偿吗的法律解答,由上文可知,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何某些行政法规或地方特殊规定除外。如果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来电咨询我们,我们将尽快为大家答疑解惑。

延伸阅读

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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