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现将我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全区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今年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第四年,也是我区从推行到深入,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第四年。今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工作目标,在疫情大防控、全民大防汛的情况下,坚持巡河督查和整改问题,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做到了“五化”。
1、河湖管理实行了网格化。按照市河委会“六化”管理要求,我们适时调整,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河湖长组织机构,全区河湖全部落实了区、镇、村三级河(湖)长和警长、保洁员,构建了“河长+警长、乡镇办事员+河湖保洁员”的“两长两员”管理体系。并且区河长办编制印发了《全区河湖管理网络图册》,对全区江、河、湖、库实行了网格化动态管理。
2、阵地建设实行了标准化。区、镇两级河长办进一步加强了阵地建设,在人员力量上落实了“一办两员”,在管理机制上健全了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工作考核办法、绩效评估办法等“六项”制度,钉挂了河湖管理网络图、水系分布图,建立了一河一档、一湖一档、一库一档,全面实行制度化管理、索图作战。
3、河长巡河逐步实行规范化。各级河长严格按照“巡河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问题—督促整改问题—验收销号问题”的巡河工作机制,克服年初疫情防控和汛期抗洪困难,坚持落实“三个一”巡河制度、APP打卡制度、区级河长“五有”巡河标准和镇、村级河长“七有”巡河标准,按期巡河,做到巡河次数不减少,巡河标准不降低,确保三级河长巡河常态化、制度化。1至8月份,16名区级河长共巡河128次,55名镇级河长巡河1320次,79名村级河长巡河2528次,通过三级河长巡河,发现河湖问题610起,河长办下发问题督办清单45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4、整改问题走向了纵深化。各单位把整改问题作为推进河长制的重点,积极整改中央、省、市交办问题和“洞庭清波”行动的问题。一是及时整改中央交办的问题。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开展了“清四乱”问题排查,对发现的15个“四乱”问题(其中乱占问题5个,乱堆问题6个,乱建问题4个),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各责任单位正在按照整改目标、时间节点,抓紧推进,本月底将全面整改销号。二是及时整改省级河长交办问题。对省级河长陈飞巡河交办的防洪安全、渡口提质改造、绿色生态岸线建设、智能智慧岸线建设、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7个方面的问题,各单位部门对号入座,积极整改,于3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三是及时整改市级交办问题。在4月底前完成了市河委办【2020】20号文件交办的乱占、乱堆等7个暗访督查问题整改任务。完成了市河委会37号总河长令要求整改排渍口的任务。四是深入推进“洞庭清波”行动。我们按照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的要求,制定了37项任务清单,现已完成了14项任务整改,其中联合水利、公安、征拆、卫健等部门100余人开展了执法清查,清理欧美黑杨2200余亩。全面整改了4处黑臭水体。并且制定了***水环境问题整治方案,在12月底前将全面完成水环境整治任务。同时协同推进禁捕退捕工作。区河长办联合区禁捕退捕办,把禁捕退捕工作巡查和问题整改纳入河长巡河及河湖问题整治的重要内容,组合出拳,同步整改,全力开展渔船拆解、渔网销毁等工作,尤其是7月中旬高水位时期,各防汛责任单位组织人员清理了“三无”船舶,查处了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
5、广泛宣传推进全民化。我们充分把握时间节点和重要地点,广泛开展河湖长制宣传。一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了两次河长制宣传活动,出去宣传车2台,悬挂横幅140余条,张贴标语2000张,发放宣传册2000多份。二是更新省市区级河长公示牌75块,更新镇级河长公示牌101块。三是在防汛期间,每个防守棚上钉挂了《防汛文明公约》,把河道保洁工作作为巡堤查险的内容。四是区河长办在省、市级媒体发表文章、新闻报道40余篇。手机报、电视台先后报道河长巡河、区镇村三级河长公示等28次,营造了全民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河湖长履职不够到位。有的河湖长仍然对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认为近几年实施河湖长制工作、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河湖问题已基本解决,存在侥幸心理、厌战情绪和畏难思想,放松了巡河标准和要求,对村级河长巡河督促力度不大,查找问题不彻底,巡河情况不清晰,记录不完整,有的河长一直还没有发现和提交任何问题。
(二)工作保障能力不够强。有的单位河长办仍然是多办合一,有的河长办人员身兼数职。并且河长办工作经费不足,工作开展被动滞后。
(三)信息报送不及时。有的单位巡河资料不齐,巡河图片不全,资料台帐不完整,信息报送不及时。有的部门工作主动性不强,整改情况报送迟缓,河长办收集资料不齐等等。
(四)整治任务仍然较重。8月2、8月7日,市河委会分别印发了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了34项工作要点,指出了13项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取水工程核查登记问题整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治理、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内容。目前,我区有的任务已经完成,但还有***污水处理厂正在施工,四个片区管网还有2000米未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还未验收。95个取水工程核查登记问题还有***水厂两处整改没有完成。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还有60%未完成。并且“洞庭清波”专项行动37项整改任务,还有23项没有完成。这些任务都是要求在12月底完成,时间紧,任务大。
三、后段工作安排
尽管前期通过各单位、各部门共同努力,做了大量看得见、摸得着、成效好的工作,但后期按照市河委会印发的年度考核办法,我们还很多工作任务不能交帐,考核难以过关。我们一定要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加力发力,强硬举措,在坚持开展河长巡河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河湖长制基础工作,加速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和“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确保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考核过关,争先创优。
1、河长巡河要坚持不懈。要坚持落实网格化巡河管河模式。“河长+警长、乡镇办事员+河湖保洁员”要做到同步巡河,常规管河,既查问题,又要防止问题回潮反弹。要坚持“三个一”的巡河制度。做到巡河一人不缺,一次不少。坚持“五有”、“七有”标准。做到巡河动作规范,查找问题一丝不放过。
2、基础工作要查漏补缺。各镇(办)场河长办要严格按照六项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报送、信息共享、工作督查、工作考核、绩效评估等工作,要及时收集整理巡河资料、图片和典型事件,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及时上报区河长办,建立完善好一河一档、一湖一档、一库一档,要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将宣传推进社区、推进学校,提升广大群众爱水护水和保护环境意识。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信息共享,及时报送问题整改进度和情况。
3、重点任务要对标销号。要对照市河委会下达的13项重点工作任务、“洞庭清波”专项行动23项没有完成的任务、区河委会下发的第3号河长令,逐一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部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对标对表,加快进度,整改销号。要加快推进东西干渠“美丽河湖”建设,确保在市河委会年度示范河湖考核合格通过。要加快推进河湖划界与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河湖岸线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维护河湖水域秩序,推进河湖面貌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