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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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监察局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
近期,为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指示精神,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西监察分局坚持效果导向,持续发力,内强素质,外抓落实,采取五项措施推进煤矿企业出实招见效果,三年行动初步见效。
一是再学习。深入学习《国家煤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省局党组关于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会议纪要,厘清三年行动中“我们要干什么、企业要干什么,我们如何干、企业如何干,我们需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企业需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确保三年行动真正解决一些瓶颈性、关键性、深层次问题。
二是再剖析。对照国家煤矿安监局第四督导组对河南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黄玉治局长带队对河南煤矿安全生产督导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我们在推进三年行动中站位不高、研判不深、措施不细、力度不大、针对性不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三是再排查。督促煤矿企业对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对河南省两次安全督查提出的问题、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通报中提出的问题,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按照煤矿安全大排查要求的221项检查内容,全面深入排查在采区设计、采掘部署、重大灾害超前治理、“一优三减”和“四化”建设、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监测预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
四是再完善。督促煤矿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整理,分析研究,制定计划、细化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反复出现的“老大难”问题再分析、再梳理,进一步完善“两个清单”内容,真正解决历史欠账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存量,避免增量。
五是再联合。强化监管监察协同合力,用好与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协同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作用。根据三年行动进展情况与地方监管部门开展动态会商、研判,开展三年行动联合监督检查,彻底解决煤矿企业在推进三年行动上存在的思想不重视、目标不具体、排查不深入、措施不精准、时限不明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